县政府:
县政务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,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,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,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窗口建设,关心进驻窗口人员,自2002年对进驻大厅工作的窗口人员发放窗口补贴,并随着工资物价水平进行适度调整,现标准为每人330元/月,列入财政年度预算。窗口补贴因故自2022年1月暂停执行。
窗口补贴是依据2002年省财政厅、原人事厅《关于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补贴的通知》(财行〔2002〕814号)文件、2010年市委、市政府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》(滁发〔2010〕5号)文件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享受窗口补贴”以及《全椒县党政联席会议纪要(2012年)第1期》“要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奖励机制”等国家、省、市和县有关文件规定发放的,特别是2024年1月9日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3号)第十六条“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、管理、培训和考核,出台激励奖励措施”,对窗口人员实施激励奖励提出明确要求。窗口服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部分,窗口补贴暂停期间,对窗口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影响较大,不利于为民服务和营商环境营造。
特此请示:
1.对窗口人员实施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窗口补贴,具体考核办法由县数据资源局负责制定完善。
2.按照每人330元/月标准,补发暂停期间的窗口补贴。
3.根据窗口人员平均补贴标准测算,每年列入财政预算需108万元。
县数据资源管理局
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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